生于新疆霍城。在当地读中小学和宗教学校。少年时代酷爱诗歌,14岁时就写出诗歌《献给战士大哥》,歌颂三区革命。 1947年任伊犁《前进报》文学副刊编辑,自此走上文学创作的道路。 解放后,曾赴朝鲜慰问志愿军和赴苏联访问,并到内地参观和出席各种文学会议,开阔了视野。1952年参加土改试点工作,并写出长诗《致毛主席的信》,叙述了维族人民过去的苦难和对翻身解放的喜悦,表达了他们建设新生活的决心。 1958年被错划为“地方民族主义分子”,下放农村劳动。30年后返回工作岗位重新开始创作。这时他的诗由热烈奔放转变为雄浑沉郁。《“基本”的控诉》《祖国,我生命的土壤》、《忠告》等诗篇是这一时期的代表作。《“基本”的控诉》是一首政治讽刺诗,有现实主义。长诗《祖国、我生命的土壤》充满了爱国主义的激情。 “文革”后,诗人重新焕发了清春,创作了很多新诗。 去世前任中国作协副主席。民族文学委员会主任委员、作协新疆分会副主席。 [著作书目] 东方之歌(诗集)1951,苏联哈萨克故乡出版社 和平之歌(诗集)1956,民族 唱不完的歌(诗集)1957,民族 祖国颂(诗集)1964,新疆人民 迎接更美丽的春天(诗集)1980,新疆人民 铁依甫江诗选 1982,新疆人民 春感(诗集)1984,民族 (李亦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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